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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的几种方式

外汇是伴随着国际贸易而产生的,外汇交易是国际间结算债权债务关系的工具。但是近十几年,外汇交易不仅在数量上成倍增长,而且在实质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外汇交易不仅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工具,而且已经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金融商品。外汇交易的种类也随着外汇交易的性质变化而日趋多样化。

外汇交易主要可分为现钞、现货、合约现货、期货、期权、远期交易等。具体来说,现钞交易是旅游者以及其他需要外汇现钞者之间进行的买卖,包括现金、外汇旅行支票等;现货交易是大银行之间以及大银行代理大投资者的交易,其买卖约定成交后,最迟在两个营业日之内完成资金的收付交割;合约现货交易是投资人与金融公司签定合同来买卖外汇的方式,适合于大众投资;期货交易是按约定的时间,并按已确定的汇率进行交易,每个合同的金额是固定的;期权交易是为将来是否购买或者出售某种货币的选择权而预先进行的交易;远期交易是根据合同规定在约定日期办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较灵活。

从外汇交易的数量来看,由国际贸易而产生的外汇交易占整个外汇交易的比重不断减少,据统计,目前这一比重只有1%左右。而现货、合约现货以及期货交易在外汇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

一、即期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又称为现货交易或现期交易,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

即期外汇交易主要包括现货外汇交易(实盘交易)和合约现货外汇交易(保证金交易)。两者将在后面进行阐述。

二、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与即期外汇交易相区别的是:市场交易主体在成交后,按照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一般在成交日后的3个营业日之后)按规定的日期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有效的外汇市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初期,国际范围内的汇率体制从固定汇率为主导转向以浮动汇率为主导,汇率波动加剧,金融市场蓬勃发展,从而推动了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

远期外汇交易是以远期合同来进行的,而远期合同可用于多种目的:保值、投机、为将来确定的支出作预留、众多的商业金融和投资活动。远期合同按投资者需求设计,成本高且流通性差,紧急时难以取消或修改,此外,小币种及不常用货币的远期合同较难安排,成本相对也更高。

三、掉期外汇交易

即期和单笔远期交易的过程,都是一种货币和另一种货币直接交易。而在掉期外汇交易市场,买卖双方在一段时间内用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交换,然后再交换,是一个交换再交换的过程。

虽然掉期外汇交易按一笔交易处理,在统计成交量时也按一笔交易计算,然而它是涉及两笔的交易,并且在两个不同的到期日结算。实际上,掉期外汇交易相当于一笔即期交易外加一笔方向相反的远期交易;也相当于结算日期不同、方向相反的两笔远期交易。如果前后两个结算日相隔不足一个月,掉期外汇交易亦称为“短期互换”;如果前后两个结算日期相隔超过一个月,则称为“远期互换”。

通常情况下,掉期外汇交易的第一笔交易发生在即期交易的结算日,约占2/3的掉期外汇交易的第二项交易则在一周之内进行,但也有到期日更长的掉期外汇交易合同,如一周、一个月或三个月。

掉期外汇交易可分为两种:买/卖互换和卖/买互换。买/卖互换,即买入近期的指定基础本币的同时卖出远期基础货币;卖/买互换刚好相反,例如,投资者买入确定金额的即期英镑、卖出美元(交换)的同时,再卖出6个月的英镑、买入美元(再交换)。

四、外汇期权交易

期权是指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商品的权利。期权实际上是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所获得的一项选择权,期权的持有者在该项期权规定的时间内拥有买或不买、卖或不卖的权利,可以实施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而期权的出卖者则只负有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

期权分为买权和卖权两种。为了取得上述买或卖的权利,期权(权利)的买方必须向期权(权利)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称作期权费。因为期权(权利)的买方获得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期权(权利)的卖方则承担了今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而期权费就是为了补偿汇率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这笔期权费实际上就是期权(权利)的价格。

五、期货外汇交易

随着期货交易市场的发展,原来作为商品交易媒体的货币(外汇)也成为期货交易的对象。目前,全世界的期货市场主要有:芝加哥期货市场、纽约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货市场、新加坡期货市场、伦敦期货市场等。期货市场至少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交易市场,另一个是清算中心。期货的买方或卖方在交易所成交后,清算中心就成为其交易对手方,直至期货合同实际交割为止。

期货外汇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期货外汇的买卖必须在专门的期货市场进行。期货外汇的交易数量和合约现货外汇交易完全一样。期货外汇合同的交割日期有严格的规定,为一年中的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3个星期的星期三。其他时间可以进行买卖,但不能交割。期货外汇合同的价格全是用一个外币等于多少美元来表示的,因此,除英镑之外,期货外汇价格和合约外汇汇价正好互为倒数。例如,12月份瑞郎期货价格为06200,倒数正好为16126。期货外汇的买卖没有利息的支出与收入的问题。期货外汇的买卖方法和合约现货外汇完全一样,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可双向选择。

表41是由国际清算银行在2004年发布的“全球外汇交易量”的调查结果:

由于2007年的数据不完整,所以没有放进表4.1中。但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07年4月的部分数据显示,2007年初,全球外汇市场平均日交易量约为3.2万亿美元,较2004年初的数据增长了71%。在各类交易工具中,传统的即期交易占总成交量的比重为33%,比2004年调查时下降了2个百分点;外汇掉期仍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其市场份额为56%,比2004年上升了3个百分点;而远期交易仍为12%。同时,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外汇期货成交量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2007年其成交量最大的三个品种——欧元、日元、英镑期货全年分别成交4306万手、3082万手和2080万手,同比分别增长5.5%、56.6%和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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